一名被害人蘭蘭(化名)在陳述中表示,2018年9月份至2019年6月份,葉某某經(jīng)常點名叫一些同學到講臺前檢查作業(yè)。被告人葉某某在講臺上檢查蘭蘭作業(yè)時,曾把手伸進蘭蘭的裙子對其進行猥褻。另一名被害人文文(化名)表示,她有次在講臺上被葉某某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猥褻,有時題目做錯了葉某某還會拍文文的大腿內(nèi)側。
近日,福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了該市一小學班主任多次在課堂上當眾對4名女生實施猥褻的案件。此前的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被告人葉某某作為人民教師,違背師德師風,多次利用教師職業(yè)上的便利在公共場所當眾分別對多名未成年女學生實施猥褻,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并禁止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nèi)從事教育、培訓、看護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職業(yè)。此后,葉某某提出上訴,福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駁回葉某某上訴,維持原判。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23日獲取的判決書顯示,近日,福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了一名當眾猥褻多名不足10周歲女生的小學班主任的上訴。
判決書顯示,原審法院認定,2018年9月份至2019年6月份期間,被告人葉某某利用自己擔任莆田市秀嶼區(qū)某小學班主任兼語文老師的便利,以檢查作業(yè)為由,多次在講臺上對班上4名8周歲或9周歲的女學生實施猥褻行為。
一名被害人蘭蘭(化名)在陳述中表示,2018年9月份至2019年6月份,葉某某經(jīng)常點名叫一些同學到講臺前檢查作業(yè)。被告人葉某某在講臺上檢查蘭蘭作業(yè)時,曾把手伸進蘭蘭的裙子對其進行猥褻。
另一名被害人文文(化名)在陳述中稱,葉某某經(jīng)常在檢查作業(yè)時對學生摟摟抱抱。文文表示,她有次在講臺上被葉某某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猥褻,有時題目做錯了葉某某還會拍文文的大腿內(nèi)側。
文文表示,2019年9月份開學第一天,她曾被葉某某單獨叫到教室外面,葉某某要求文文“警察有問你們不要亂說話。”
被害人林林(化名)陳述稱,在遭到葉某某猥褻后,她告訴了家人,其爺爺找到校長要求轉班級,校長曾就此事單獨找林林聊這件事。后來林林被轉到了其他班級。
此外,多名同學作證稱,曾看到班主任葉某某在講臺上對女生做一些親密的舉動,有學生稱,他覺得“這種行為不正常,因為男女有別,何況是老師,但因害怕被罵,沒有跟其他老師或校長反映。”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葉某某作為人民教師,違背師德師風,多次利用教師職業(yè)上的便利在公共場所當眾分別對多名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女學生實施猥褻,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并應從嚴懲處。
鑒于此,一審法院判決葉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禁止被告人葉某某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nèi)從事教育、培訓、看護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職業(yè)。
此后,葉某某提出上訴。福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駁回了葉某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屈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