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欠房東租金,導(dǎo)致租客無法居住,被強制要求搬離。日前多名租戶向楚天都市報反映此事,認為中介公司太不負責(zé)了。
市民陳女士說,今年8月她通過武漢江寓生活服務(w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寓)在洪山區(qū)雄楚大道一小區(qū)租了房,交了半年租金加服務(wù)費等相關(guān)費用7044元,付款方式是押一付六。可11月初,江寓工作人員突然要求她搬家,原因是房東和公司解約。陳女士認為,既然是公司違約,按照合同約定,應(yīng)當賠償一個月的租金,可中介公司稱沒有賠償,可免費換房,但租客要重新交租金,之前所余租金一個月之內(nèi)返還,這令她無法接受。
和陳女士合租的另外兩位租客也遇到同樣的情況,余女士8月初簽的合同,租期一年,而另一租客李小姐則是10月底才住進來,也被強制要求搬家。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說不搬走的話,會有人過來換鎖?!崩钚〗阏f,她是廣西人,獨自在武漢,目前上大四,在一公司實習(xí),很擔(dān)心晚上回家進不了門。
昨日上午,記者聯(lián)系上江寓相關(guān)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要求租客退租是因為房東要和公司解約,公司這邊只能為租客提供換房源或者辦理退租兩種方案。當被問及租客因公司違約要求賠償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并無這方面方案,但可以保證退還租客之前所繳房租及服務(wù)費余額。對于房東要和公司解約的原因,該員工稱自己是新入職員工,并不十分清楚。
昨日下午,房東韓女士告訴記者,今年以來,江寓多次不及時繳納房子租金,至今還欠繳房租?!?0月21日和江寓生活公司工作人員溝通,他們的意思是沒有錢,讓我直接收房,可當時房子里面還有租客在住?!表n女士說,江寓生活公司這種做法讓我很氣憤,感覺對方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制造沖突,想賴賬。
“可就在這次溝通5天后,他們還將我那套房子的一單間租給了另一位租客?!表n女士說完,向記者提供了江寓生活中介公司給她房租費用的截屏記錄,和該公司9月、10月發(fā)布推遲支付業(yè)主租金的聊天截圖。
韓女士稱,考慮到三個租客都是年輕人,她和三個租客協(xié)商,等租客和江寓解除合同后,自己可以稍低于市場價的租金租給她們。半年以后,如果她們還續(xù)租,再按市場價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