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網(wǎng)傳違章不罰款不扣分”一事
廣東交警發(fā)布最新消息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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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從2021年7月1日開始,廣東公安機關對省內(nèi)發(fā)生的7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對10種一般交通違法行為作警告處罰,不予罰款記分。
廣東交警提醒廣大駕駛?cè)撕蛙囍髋笥眩?/p>
1、廣東交警在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時,將繼續(xù)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做到有違必糾、有違必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2、警告處罰也屬行政處罰,切莫心存僥幸。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溫馨提示
關于上述措施的詳細解讀,請留意后續(xù)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