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中央、省有關部門的統(tǒng)一部署,東莞市網信部門落實有關工作要求,針對屬地網絡平臺和賬號,深入開展“清朗·‘飯圈’亂象整治”、“清朗·商業(yè)網站平臺和‘自媒體’違規(guī)采編發(fā)布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清朗·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一、清朗·“飯圈”亂象整治。
中央網信辦近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壓緊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切實突破重點難點問題,不斷鞏固和擴大專項行動成果,重拳出擊解決“飯圈”亂象問題,要求采取十項措施加強專項整治。
1.取消明星藝人榜單。取消所有涉明星藝人個人或組合的排行榜單,嚴禁新增或變相上線個人榜單及相關產品或功能。僅可保留音樂作品、影視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現明星藝人姓名等個人標識。
2.優(yōu)化調整排行規(guī)則。在音樂作品、影視作品等排行中,降低簽到、點贊、評論等指標權重,增加作品導向及專業(yè)性評價等指標權重。不得設置誘導粉絲打榜的相關功能,不得設置付費簽到功能或通過充值會員等方式增加簽到次數,引導粉絲更多關注文化產品質量,降低追星熱度。
3.嚴管明星經紀公司。強化網站平臺對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網上行為的管理責任,制定相關網上運營規(guī)范,對賬號注冊認證、內容發(fā)布、商業(yè)推廣、危機公關、粉絲管理等網上行為作出明確規(guī)定。強化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對粉絲群體的引導責任,對引發(fā)粉絲互撕、拉踩引戰(zhàn)的明星及其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對其賬號采取限流、禁言、關閉等措施,同時,全平臺減少直至取消相關明星的各類信息發(fā)布。
4.規(guī)范粉絲群體賬號。加強對明星粉絲團、后援會等賬號的管理,要求粉絲團、后援會賬號必須經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授權或認證,并由其負責日常維護和監(jiān)督。未經授權的個人或組織一律不得注冊明星粉絲團賬號。
5.嚴禁呈現互撕信息。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及時發(fā)現清理“飯圈”粉絲互撕謾罵、拉踩引戰(zhàn)、造謠攻擊等各類有害信息,從嚴處置違法違規(guī)賬號,有效防止輿情升溫發(fā)酵。對發(fā)現不及時、管理不到位的網站平臺從重處罰。
6.清理違規(guī)群組版塊。持續(xù)解散以打投、應援、集資、控評、八卦、爆料等為主題的粉絲社區(qū)、群組,關閉易導致粉絲聚集、交流打榜經驗、討論明星緋聞、互相做任務刷數據的版塊、頻道等,阻斷對粉絲群體產生不良誘導甚至鼓勵滋事的渠道。
7.不得誘導粉絲消費。制定細化規(guī)則,對明星藝人專輯或其他作品、產品等,在銷售環(huán)節(jié)不得顯示粉絲個人購買量、貢獻值等數據,不得對粉絲個人購買產品的數量或金額進行排行,不得設置任務解鎖、定制福利、限時PK等刺激粉絲消費的營銷活動。
8.強化節(jié)目設置管理。加強對網絡綜藝節(jié)目網上行為管理,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功能,嚴禁引導、鼓勵網民采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
9.嚴控未成年人參與。進一步采取措施,嚴禁未成年人打賞,嚴禁未成年人應援消費,不得由未成年人擔任相關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明確明星粉絲團、后援會等線上活動不得影響未成年人正常學習、休息,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開展各種線上集會等。
10.規(guī)范應援集資行為。及時發(fā)現、清理各類違規(guī)應援集資信息;對問題集中、履責不力、誘導未成年人參與應援集資的網站平臺,依法依規(guī)處置處罰;持續(xù)排查處置提供投票打榜、應援集資的境外網站。
《關于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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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朗·商業(yè)網站平臺和“自媒體”違規(guī)采編發(fā)布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
在8月27日召開的清朗·商業(yè)網站平臺和“自媒體”違規(guī)采編發(fā)布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部署會上,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即日起至10月26日,為專項整治的第一階段,整改期間,國家網信辦將會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jiān)會、銀保監(jiān)會等財經主管部門,督促指導主要商業(yè)網站平臺對照專項整治要求,集中清理一批違規(guī)發(fā)布的財經類信息,依法依規(guī)嚴處一批問題嚴重的網站平臺,封禁關停一批充當“黑嘴”、敲詐勒索、社會反映強烈的“自媒體”賬號。
此次專項整治重點聚焦財經類“自媒體”賬號、主要公眾賬號平臺、主要商業(yè)網站平臺財經版塊、主要財經資訊平臺等4類網上傳播主體,重點打擊8類違規(guī)問題:
一是胡評妄議、歪曲解讀我國財經方針政策、宏觀經濟數據,惡意唱空我國金融市場、唱衰中國經濟等;#p#分頁標題#e#
二是毫無立場、不加判斷地轉載搬運境外歪曲解讀我國財經領域熱點的報道評論等;
三是散布“小道消息”,以所謂“揭秘”“重磅”“獨家爆料”“知情人士稱”為名進行渲染炒作,甚至造謠傳謠;
四是轉載合規(guī)稿源財經新聞信息時,惡意篡改、斷章取義、片面曲解等“標題黨”行為;
五是充當金融“黑嘴”,惡意唱空或哄抬個股價格,炒作區(qū)域樓市波動,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六是炒作負面信息對相關利益主體進行威脅恐嚇、敲詐勒索,謀取非法利益;
七是炒作社會惡性事件、負面極端事件,煽動悲情、焦慮、恐慌等情緒,借以推銷所謂“財商課”、各類保險產品等;
八是未嚴格履行身份認證程序,冒用濫用財經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或專家學者等名義開辦財經專欄、賬號等。
《國家網信辦啟動清朗·商業(yè)網站平臺和“自媒體”違規(guī)采編發(fā)布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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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朗·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違規(guī)推送、過濫推送等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問題,國家網信辦決定8月27日啟動“清朗·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突出問題靶向施策,推動PUSH彈窗傳播秩序短期內實現明顯好轉。
此次專項整治,重點面向新聞客戶端、手機瀏覽器、公眾賬號平臺、工具類應用等4類移動應用程序,分類施策,明確六項整改要求:
一是禁止PUSH彈窗推送商業(yè)網站平臺和“自媒體”賬號違規(guī)采編發(fā)布、轉載的新聞信息,推送新聞信息必須采用規(guī)范稿源。
二是PUSH彈窗推送新聞信息不得渲染炒作輿情熱點,斷章取義、篡改原意吸引眼球、誤導網民。
三是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工具類應用不得PUSH彈窗推送新聞信息。
四是禁止PUSH彈窗推送娛樂八卦、明星緋聞、血腥暴力、奇聞異事、低俗惡俗等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
五是禁止通過PUSH彈窗渠道放大傳播失德藝人、負面爭議人物的有關言論。
六是遇突發(fā)事件、災難事故,不得渲染血腥現場、過度強調案件血腥細節(jié)等,不得扎堆PUSH彈窗推送相關信息。
《國家網信辦啟動清朗·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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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
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廣電總局、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10個部門在北京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面深入推進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
會議指出,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是加強傳媒監(jiān)管、營造良好新聞輿論環(huán)境、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舉措,要深刻把握新形勢新特點新挑戰(zhàn),增強政治自覺、鮮明問題導向、扣緊時代特征、堅守人民立場,牢牢扭住嚴厲打擊網絡新聞違法違規(guī)活動這個關鍵戰(zhàn)役,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為優(yōu)先處理項,突出重點領域,明確主攻方向,下重手、出重拳,堅決打響打贏專項行動攻堅戰(zhàn)。據悉,本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打擊新聞單位及其人員的新聞違法活動、各類網絡傳播平臺及公眾賬號的非法新聞活動以及社會組織與個人的非法新聞活動。#p#分頁標題#e#
《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十部門聯合部署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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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期間,歡迎社會各界通過“東莞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通道提供線索(僅受理東莞屬地網站的違法和不良信息),可以關注“莞香花開”微信公眾號,或登錄東莞陽光網、東莞時間網首頁點擊有關標識,跳轉“舉報中心”,東莞網信部門將對有關舉報及時進行核查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東莞網信部門將督促指導屬地網絡平臺和賬號對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開展深入整改,將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固化為網站平臺長效管理機制,從制度層面防止各類亂象發(fā)生。對整改態(tài)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徹底、整改后問題依然突出的屬地網絡平臺和賬號,網信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