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駛是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以超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速度進行行駛的行為。東莞交警在此提醒:安全就是最快的速度,請勿超速駕駛。
超速危害有哪些?
危害一
反應距離延長。當機動車行駛速度為60公里/小時,一般人從意識到危險到實施剎車動作反應時間大致需要0.7秒至1秒鐘,反應距離約為17米(空駛距離);當以12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人的反應距離約為39米(空駛距離),危險度成倍上升。
危害二
車輛磨損大。高速運轉的車輛,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別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說,還提高了摩擦溫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fā)爆胎事故。
危害三
干擾正常車流。超速行駛,必然會造成不斷超車、會車、臨危處置的能力,將增大駕駛人心理承受力,也會干擾其他正常的車流。若應變能力不強,會對突如其來的危險情況不知所措,失去對車輛的控制。
危害四
反應能力下降。由于車速高,駕駛人的注視點越凝視遠方,視野角度會越小,往往車窗外事物一掠而過,突遇危險情況,就沒有足夠的時間判斷和采取緊急措施。
危害五
制動距離延長。隨著車速的提高,車輛的制動性能降低,摩擦系數(shù)下降,制動距離延長,需要停車時不能及時將車停住。
危害六
加重事故后果。運動著的物體所具有的動能與物體的質量成正比,與運動速度的二次方成正比。一旦發(fā)生車禍,后果將會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