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凌晨,石龍交警大隊在轄區(qū)東岸大橋下穿隧道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0時30分許,執(zhí)勤民警對粵S0***D車輛駕駛員葉某排查發(fā)現(xiàn),其存在涉酒駕駛的情況。民警隨即對駕駛員葉某做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142mg/100ml。經對葉某送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葉某身體血液乙醇含量為140.6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據(jù)了解,葉某于2月20日19時駕駛粵S0***D前往石龍某火鍋店與友人聚餐。期間葉某喝了約50ml、52度的白酒。22時許,葉某通過手機呼叫代駕服務。在等待代駕司機到達期間,葉某又喝了約1000ml的啤酒。
次日0時許,聚會結束,準備回家的葉某多次呼叫代駕,但均無人接單。見此,葉某便心存僥幸自行駕車回家,在途經東岸大橋下穿隧道時被東莞交警石龍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
被查后,葉某一度試圖以多種理由求情未果,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東莞交警提醒,醉酒駕車是嚴重交通違法,是罔顧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酒駕醉駕危害大,任何理由決不能成為酒駕醉駕的借口,作為駕駛人,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