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段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有多媒體賬號轉發(fā)該視頻稱,系一名旅客因攜帶充電寶在虎門高鐵站安檢口被攔,視頻中男子情緒激動地站在安檢口高處講述自己的遭遇,“我說我放那里留個電話,他們都不讓,說讓我自行處理,我怎么處理,我一個人。”
記者向虎門站核實了解到,該視頻事件確實發(fā)生在東莞虎門站。對此,廣州鐵路深圳北車站發(fā)布了情況說明:9月6日上午,虎門站安檢工作人員發(fā)現該旅客攜帶了額定能量為148Wh的充電寶,依據有關安全規(guī)定,此充電寶容量過大,不允許攜帶進站上車,該旅客表示不理解。
該事件引發(fā)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車站工作人員這么做是出于安全考慮,也有網友認為車站方面可以提供便利,允許寄存或者快遞郵寄。
記者搜索過往報道發(fā)現,因為充電寶燃燒造成的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根據國家鐵路局和公安部2022年7月1日公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相關規(guī)定,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鋰電池必須標志清晰并且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約27000mAh電量)。
對于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有網友認為可以有更好的解決方案,比如學習機場的做法允許寄存或者發(fā)快遞。
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目前廣鐵集團深圳北火車站已設置了郵寄快遞的服務,在其他還未設置該項服務的站場,乘客也可以自行聯(lián)系快遞。由于不同高鐵站的設置不同,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處理。
記者分別向虎門站、東莞東站、深圳機場方面咨詢,是否可以寄存或者提供快遞服務。東莞東站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東莞東站可以為旅客暫存,旅客自行聯(lián)系快遞過來取,“會在他的東西上貼上名字電話。”深圳機場工作人員表示,機場內設置有行李物品寄存室可以寄存,或者通過機場內的順豐工作人員郵寄快遞,但是超出額定的充電寶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寄存。